关于办理重修手续的通知 现把2008~200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安排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 1、办理对象:截止2008年7月已离校且未超过三年的本部学生,在校生不予办理重修; 2、办理时间:9月8日――9月19日(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),到教学管理科办理重修手续; 3、收费标准:艺术类专业5.5元/学时,非艺术类专业4.5元/学时; 请需办理的同学相互转告,按时到教学管理科办理,过期不再补办,特此通知! 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 2008年9月3日 【关闭窗口】
关于办理重修手续的通知
现把2008~200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安排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1、办理对象:截止2008年7月已离校且未超过三年的本部学生,在校生不予办理重修;
2、办理时间:9月8日――9月19日(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),到教学管理科办理重修手续;
3、收费标准:艺术类专业5.5元/学时,非艺术类专业4.5元/学时;
请需办理的同学相互转告,按时到教学管理科办理,过期不再补办,特此通知!
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
2008年9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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